分房面积标准,分房计分办法

tamoadmin 成语问答 2024-06-27 0
  1. 挂职干部租房标准
  2. 余杭农民多高层公寓分房政策 公示
  3. 住房补贴和货币分房有什么区别
  4. 求南京市货币分房政策
  5. 广州本地人分房标准

以下是部分国家***分房政策文件:

1.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2.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分房面积标准,分房计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4.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挂职干部租房标准

***分房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种特殊房屋分配方法,作为***经济时代的产物,按照单位***的方式分配给个人,像***分房个人是没有房子产权的,到了后期通过房改房之后,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补足相应的费用之后,才能够拥有个人产权。

单位分的房子和商品房的区别是:

1、单位的房子是没有办法通过贷款进行购买的,因为没有这种产权,而商品房就可以使用贷款,大多数的公房是按照***卖给职工,已经享受过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在出售的时候,除了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外,也需要先转变成为个人产权才能够出售。

2、使用的时长不一样。大多数单位的房子是没有时间限制到,而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之后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

3、单位分房需要和单位签订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而商品房只要符合购房的条件就能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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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农民多高层公寓分房政策 公示

一、住房分配控制标准:

1、县级以下干部(不含县级干部),每户建筑面积四十至六十五平方米。

2、县级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每户建筑面积六十至七十五平方米。这个标准大体上也适用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主治医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知识分子。

3、地、市和省直厅、局级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每户建筑面积七十至九十五平方米。这个标准大体上也适用于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正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知识分子。

对于有突出成就的学者、专家、作家、艺术家,以及国内外有影响的统战对象,需要特殊照顾的,可按具体情况,经省***批准,适当放宽。

二、本标准是根据全省干部住房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只作为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分配时应结合家庭人口构成考虑。标准的上限主要是用于多口户(五人以上)。分房人口按户口簿常住人口(包括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和在校读书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计算。为鼓励***生育,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缺房户,按两个子女给予照顾。住房分配面积按家庭中职务最高的成员确定。单身干部原则上要住集体宿舍。

由于当前住房紧张,现有住房超出上述标准部分,原则上应让出。不愿让出者,对超过一间的部分,每平方米收月租金两至三角,由单位财务从工资中代扣,单位不准补贴。现有住房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只能从实际出发,逐步解决。

三、住房分配要首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拥挤户、几代同室或大几大女同住—室的不方便户。在此范围内,根据本单位拥有住房的情况和家庭人口构成,按先后顺序把房子分配给最困难户。对离休、退休的老干部,按省委[1981]***号文件办理。

四、一个家庭只能有一处住房。在住房标准范围内,也允许两处住宿。男女双方具有申请住房的同等权利,但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分别在两个单位工作的,只能向其中一个单位申请住房。分到新房后,原住房必须退交原住房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不得私自转让。单位之间对新房分配、老房调整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五、干部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住房交出,家属子女不能随迁的,住房应由其工作单位安排。已工作的子女的住房,应由子女所在单位解决。如愿意与父母同住的,可以同住,但不得增加分房面积。

六、县以上领导干部夫妇一方逝世,另一方可以住原房.双方均逝世后,原住房在一、两年内收回。原与其同住的子女的住房,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无工作单位的,由原住房管理单位另作适当安排。

七、不论单位自筹或统建住房,一律不准建小庭院和单户住房。各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和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提高建筑标准。如有违反, 银行不予拨款,并根据有关规定***取适当的制裁措施。

八、各级***和有关部门对住房问题和住宅建设、分配等问题要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政策的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

九、住房分配工作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由群众推选代表成立分房小组,***取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镑公布,领导集体审定的方法进行,不准由少数人包办或个人批条子。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执行本规定,不搞特殊化。房管工作人员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对营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决不能迁就纵容。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一、省直机关和各地、市、县的干部住房标准,应以本规定为准.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备案。

上述暂行规定,如同省房管部门规定有矛盾,应以本规定为准。

住房补贴和货币分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学习《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经验介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 来源:区住房保障办 点击率:492

各有关单位:

回迁安置是我区民生事业中的大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目前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已进入大规模回迁安置阶段,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共同努力,顺利完成2013年回迁安置工作目标任务,为今年我区回迁安置工作起了个好头,为全区大规模回迁安置起到参考借鉴作用。现将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结的农民多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经验予以下发,请认真学习。

附件: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经验介绍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

回迁安置工作经验介绍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8年实施区域征迁以来,在外过渡人员数量较多,涉及12个社区,共13967人。随着安置房的逐步交付,回迁安置工作面临着重大考验。去年,依托区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镇、街道的经验介绍,开发区结合实际,在摸爬滚打中探索规模化安置的可行道路,从试点先行到推广实施,成功安置小林、建富、庄里三个社区共1271户,安置面积达61万方。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细化方案,6月下旬安置南公河社区139户;8月中旬,民情较为复杂的上环桥社区七组、八组共85户顺利实施分房活动,提前完成今年的安置任务。据统计,截止目前,开发区已安置1495户,安置面积70余万方。

由去年的控“量”,到今年的控“质”,开发区回迁安置工作也经历着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有困难、有弯路,但体会最深的还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回迁安置工作的全力支持以及广大安置户对于“回家”的热切期望。这是我们工作的基础、信心的来源。

围绕回迁安置分房过程,结合区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开发区的实际做法,下面做一简单交流。

一、开发区分房过程分析

根据工作的前后顺序,分阶段小结:

(一)中远期工作重心

回迁安置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围绕回迁安置工作远景***,踏实做好当前工作。

1、安置房建设

开发区为保质按期推进安置公寓建设,始终坚持“5个抓”:

(1)抓进度。充分运用项目化管理手段,编制科学的、可操作性的项目***书,实施项目进度目标化控制,全面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努力化解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抓质量。从源头上抓好钢筋、商品混凝土等原材料管理,重点是抓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关键节点(工艺),特别是对容易引起投诉的地下室裂缝、屋面窗台渗水、墙地面开裂等质量通病,以纪要或通知的形式督促代建、监理单位对其相关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行为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

(3)抓安全。始终坚持“重安全,保质量,促进度”的理念,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与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4)抓保障。建立开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协调安置公寓建设事宜,严把项目质量关,优先保障安置房建设用地,确保资金到位。

(5)抓廉政。着眼“阳光工程”,制定出台《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及细化项目前期、招投标、合同、工程变更管理细则,引入跟踪审计制度,并在施工全过程实行联系单变更和联系单报告制度,确保工程“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2、组织体系建设

开发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及时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开发区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回迁安置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9个具体工作小组,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分房前工作重心

这一阶段主要为分房前几个月内,根据住房保障办关于工作流程的指导,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工作重心主要分为下列步骤:

1、相关会议布置

(1)相关责任落实到员

征地***后的社区或组,甚至回迁户中,多少会存在遗留问题。针对回迁安置工作实施***,责任人员提前参与,暴露问题,全面分析,提前解决,为回迁安置工作奠定基础、创造环境。同时,在安置目标社区加强引导,把复杂的分房政策、办法简化成“房源到村、打包到组、分房到户”三步走等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概念性口号,使得安置观念深入人心、广博民意。

(2)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如:社区班子会议、组长代表会议、户主动员会议等等。告知分房办法及各环节,排摸不稳定因素,造好声势。特别是调动、提升社区班子工作积极性,将回迁安置工作当作社区班子提升战斗能力的一次考验。

2、宣传资料印发

在实施回迁安置前,开发区及时编印了《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政策汇编》,并落实专人,或现场办公,或入户宣传,认真开展好回迁安置群众思想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做到回迁安置政策家喻户晓。

3、登记造册

各被***人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户口簿、***、新增加人口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由开发区回迁安置办公室确认。

4、安置资格审查

(1)会同派出所核准户口性质,安置人员迁入(出)时间及家庭安置人员***号等信息

(2)核准自然增加人口数量及时间;

(3)核准安置对象是否经享受过公房分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分房等住房***政策;

5、发布公示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1)安置人口调查登记日期及安置资格截止日期的公示;

(2)安置人口、安置面积、户型选择进行公示;

(3)安置房源分房走向方案公示。

6、组织看房

组织组长、代表、党员、安置户分批次、有秩序进行现场看房,解答相关疑问。

7、发放分房书面通知

由社区、组长或开发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分房摇号书面通知,告知其时间、地点、需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

(三)分房日工作重心

开发区分房日举行的摇号活动围绕 “高效、有序”要求,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分房无小事”,各工作岗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每件事情有交接、有落实、有反馈。对前来参加活动的安置户真诚面对、微笑服务,即使聊聊家常,也能平复其心态、稳定其情绪。现场工作一般分为7个小组:

1、联络组:主要由机关、社区干部组成,以电话、上门等形式负责安置户按时到达现场;

2、登记组:主要由机关、社区干部组成,负责核实身份、登记接待;

3、政策组:主要由熟悉业务的机关干部组成,负责现场答疑、政策解释;

4、摇号组:主要由机关干部、公证处、中介公司组成,负责引导入座、实施摇号、结果确认;

5、秩序组:主要由综治力量组成,负责以有效方式保证场内、外秩序;

6、看房组:主要由熟悉业务的机关干部、社区、建设方及物业公司组成,负责在房源所在地接待摇号结束前来看房的安置户;

7、后勤组:主要由机关干部组成,负责后勤保障。

(四)分房后工作重心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分房活动之后十日内及后续物业管理期间。

1、分房后十日内工作

基于维护现场秩序的重要性,开发区将资金结算、签订协议、交房入住等工作放到分房结束后几天内实施。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结算组、后续管理组,专门负责安置户的资金结算、交房等工作。结算时,以户为单位,收支两条线,先收后付,整组结清。安置户认为房屋有瑕疵的,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要求,由后续管理组负责物业、维修人员及时上门处理。

2、物业管理

探索物业管理办法,认真听取社区及回迁居民意见,充分发挥社区班子力量,鼓励创新、勇于尝试,从“社区+小区”的现状出发,根据区级相关部门拟定文件精神,先行***用不同小区不同管理模式来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科室对各新建小区的物业单位进行后续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并对工作业绩、居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优胜劣汰。

(五)分房办法的具体介绍

关于分房办法的客观与公正,不同的实际环境会有不同的工作考虑。在实施回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开发区围绕实际情况,注重思路与实践创新,提出了“房源到村、打包到组、摇号到户”具体回迁安置办法。

“房源到村”是指同一安置小区内,按房源走向,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各社区的排列顺序。“打包到组”是指同一社区内,按房源走向,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各村民小组的房源排列顺序。“摇号到户”是指同一小组内,按各户型“ABC三档”打包相对均衡原则,通过自行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安置户的具体房号。

通过指导回迁社区起草《摇号决议》,并在社区代表大会、户长会上一一通过而作为分房办法的依据。在公证处监督下,围绕“房源到村、打包到组、摇号到户”等步骤,将矛盾逐一分化,使回迁户的观念从“要我分房”转为“我要分房”,大大提高回迁户参与安置的积极性。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回迁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顺利推进该项工作,除了需要责任科室的努力,更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开发区相关科室及社区的大力配合。对此,开发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的工作原则,及时成立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安置工作协调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做到思想再统一、责任再明确、任务再落实。与此同时,开发区也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三副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回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人力***保障。

(二)“三公”原则是基础。回迁安置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涉及辖区***户的切身利益,稍有不公,就容易引起不满、***等诸多问题。对此,开发区始终将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贯穿于回迁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让***户舒心,更让***户放心。自启动回迁安置工作以来,开发区严格落实安置人口、安置面积及户型搭配、安置房源、房源走向、打包到组房源、摇号到户结果等“六公示”,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实施。同时,以***长会为抓手,针对打包到组、摇号规则等具体回迁安置实施办法,充分听取***户的意见和诉求,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三)创新方法是关键。开发区回迁安置工作面临安置人员多、涉及社区广、安置房建设周期长等自身特点,创新回迁安置实施办法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开发区在制定出台有关回迁安置实施办法时,先后多次赴相关地区学习取经,并开展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经多次修改完善,创新提出了“房源到村、打包到组、摇号到户”三步走回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块进行回迁安置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实施其他社区回迁安置。实践已充分证明,开发区回迁安置实施办法是合理且有效的。

(四)宣传发动是保障。回迁安置工作的宣传,说到底是为了让回迁户充分获得知情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为回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对此,开发区在实施回迁安置工作中,编印了《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高层公寓回迁安置工作政策汇编》,同时,根据回迁安置活动进程,分别对户长会现场、回迁安置摇号现场、安置房小区、社区等地,制定实施氛围营造方案,切切实实营造好***户高高兴兴住新房,开开心心领钥匙的喜庆氛围,为回迁安置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 id="id4">求南京市货币分房政策

住房补贴和货币分房区别如下:

1、支付方式不同: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货币化分房就是将应安置的住宅房屋折算成货币款,由被***人自行购买住宅房屋安置的一种方式,简单说就是变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居民住房找市场。实行货币化安置,被***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用货币化安置款自主地选购住房,既方便了群众,也增加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

2、发放对象不同: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货币分房是对原住公有住宅房屋的,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应缴纳超面积安置费-按本市19***年房改公房出售平均价格计算购买原面积和降类区增加面积的款额。?

3、发放原则不同: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货币化安置款仅能用于购买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兑取现金、转让和质押。 根据《办法》的规定,对原住公房的被***使用人、对自住私有住房的被***所有人、对原住私有住宅房屋,被***所有人领取作价补偿费后,符合安置条件的被***使用人可以实行货币化安置。

百度百科-货币分房

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广州本地人分房标准

货币化分房"雷大雨小

虽然推进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每年都是建设部的工作重点,各地的行动却始终在迟疑中走走停停,五年过去了,全国发放的货币补贴加起来区区几百亿元,拿并不丰厚的工资,获得一套中等面积的住房,这曾是城市公有制单位职员的小康之梦。

改革的想法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了,几乎没有意识形态的障碍,把公家分配的住房私有化是理之当然。到了90年代中,"货币化分房"的路径已经相当清晰,学者们于是说,住房制度改革是社会分配体系的影响深远的产权变革。

曲曲折折,到了难以忘怀的1998年。国务院一声令下,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紧随其后的制度设计,便是发放住房的货币化补贴。因为对于在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中的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只有得到住房补贴,才能具备买房的支付能力。因此,只有加快落实和发放住房补贴,才能进一步开拓百姓市场,才能保持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这是实现新体制的又一个关键所在。

据设计,货币补贴的来源有三:一是单位每年固定的住房建设资金,二是各单位出售公房的售房款,三是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理论上看,筹集补贴应不成问题。

在1999年3月的全国房地产和房改工作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进一步明确了新制度建立的时间。他指出,各地要争取在1999年上半年基本建立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这是一个速战速决的时间表。新华社当时有报道称:"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有望上半年出台。"

各地制定方案的动作十分迅速。两个月后,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宣布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当时,全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房改方案,35个大中城市的房改方案也即将推出。

然而,制定方案并不等同于建立制度,落实方案比制定方案更为复杂。第二年年底,建设部召开了全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电话会议,会上透露的信息并不令人乐观。

当时,少数地区货币化改革方案尚未出台,部分已经出台方案的城市还处于试点和制定配套政策阶段,方案尚未全面实施;大多数省份对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分类指导工作刚刚起步。

更重要的,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的政策还未落实,这使得方案启动特别是新职工按月补贴资金的到位存在困难,使改革无法继续推进。

此后一晃两年,虽然推进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每年都是建设部的工作重点,各地的行动却始终在迟疑中走走停停。除了一些小范围的试点,有些省市甚至连方案也难作定夺。

2002年2月,在沪开幕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又传出消息,称根据建设部要求,各地城镇居民普遍关心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有望在当年3月底前亮相。然而,这一"***"此后依旧没有下文。

转眼又是一年,2003年4月初,新一届***就位后,对于房改进展进行了一次大规模调研。尽管建设部有关领导多次宣布,我国的住房新体制已经基本建立,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各地房改干部普遍反映,自五年前国务院提出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尚未全面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全国基本上还没怎么动。"一位参与过调研的地方房改干部说。

据了解,在实物分房时期,全国的建房资金每年便要超过1000亿元,按道理,停止实物分房后,这些资金应该直接转化为货币补贴。

从数字上看,江苏是补贴发放最多的省份,五年以来,一共发放补贴40亿元。其次是广东、浙江、辽宁等省,各为30亿元上下。另外,福建、安徽等省各发放约10亿元。除此之外,绝大部分省份全省的补贴仅为两三个亿。

五年过去了,全国发放的货币补贴加起来区区几百亿元。这究竟是为什么?

"宁要房子,不要补贴"

精心测算的货币化补贴遭遇了和住房实物强烈的价值反差,有些住房不达标者是宁要房子,不要补贴,而有些单位尤其是老国企则根本没有发补贴,就全国来看,货币化分房久推不动的原因十分复杂。相对而言,北京的情况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1999年八九月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和军队系统的房改实施方案相继出台。当时建设部负责人认为,这对全国住房分配货币化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次年,北京市提租补贴的货币化方案首先从中央机关启动。

孰料建立新体制的第一步迈得格外艰难。

北京市各个方面相对细化的方案出台时,多个部门曾经反反复复地推敲和讨论。争议点一度集中在新房的购买标准上,这关系到未来补贴的标准。补贴的高低意味着货币化分房的价值高低。尽管是货币化分房了,在发放补贴的问题上,各单位仍然要面对类似于以往实物分房时期的社会***分配的极度不平衡。"有些部门想定得高一点,以机关单位居多,他们考虑到自己能拿得起,想多发点补贴;有些部门又希望不要定统一的标准,尤其是企业,怕发不起补贴。"直接参加过方案制定的建设部有关人士曾告诉记者。

根据方案,无房或住房未达标的北京市公职人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腾退的旧公房时可以申请住房补贴。职工住房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基准补贴,即补偿职工在停止实物分房以前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部分。北京市规定,职工每缺少1平米住房,便可获得补贴1265元;此外还有按月补贴,即停止实物分房后在职工工资当中增加住房消费的成分。北京市规定按照标准工资额的66%发放。

补贴额不是凭空设定的。北京联合方案小组反复斟酌,最终在北京市三环路和四环路之间选了几个小区,取了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4000元。对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补贴额依此设定。这个价格同时成为公房二级市场出售价格的调节线。这是经过复杂的利益平衡之后的一个相对折中的方案。

以基准补贴为例,一个家庭所能负担的房价与收入比在4:1左右,是国际公认的合理标准。按照1996年北京的职工平均收入测算,一个家庭可以负担每平方米住房1470元的价格。货币补贴的购房标准为每平方米4000元,每户职工按夫妻二人计算,其补贴额被定为家庭负担能力和房价之间的差额2530元。也就是所谓的每人补贴1265元。

万元月薪群英大召集!!

"老房"的售价则延续北京过去数年改革中标准价加***的一套计算办法,每平方米定为1485元。从2001年起,公房出售的***将提高到10元。

因为不考虑级差地租,也不去评估不同房改房的建筑成本,各单位售出的公房本身就包含着当年***分房时同样存在的巨大不公平。那些以其先天优势占据好地段的房改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可能达六至八倍。

在实践中,精心测算的货币化补贴遭遇了和住房实物分房强烈的价值反差。例如,同为处级干部,按"老房老政策",甲花六七万元就能买下市价30多万的60平方米好地段住房;而按照"新人新制度",乙却只能领到七万多元的补贴,在商品房价高企的北京,这笔钱距离实现住房梦显然还很遥远。

同样的道理,住房不达标者也是宁要房子,不要补贴。记者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管理司和北京市房改办了解到,新制度还未走出机关就普遍遭到***, "我们现在是求着他们领补贴,可就是没有人愿意领。"一位房改干部告诉记者。

面对大量涌现的拒领补贴者,新制度显得束手无策。争房闹剧屡有上演。这部分人对实物分房显然是十分怀念的。

更大的难题则在于企业。据记者了解,在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当中,住房状况最不好,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户最多的普遍是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大部分都明确由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稳定,取消***房之后至少还能发得起补贴;而由于单位所有制的壁垒没有打破,存量不均而又不能调剂,对那些长期贡献现在却大幅亏损的国有企业们而言,问题不是补贴的多少,而是补贴从何而来

位于北京东四环附近的京棉集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有40多年历史的棉纺厂的职工住宅区,多为50年代建造的筒子楼,冬天没有暖气,人均居住面积不足6平方米。京棉集团长期效益不好。据厂办有关人士介绍,前几年提租发补贴,租金提不上去,补贴也没发下来。厂内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家庭还在低价租住***房。

北京市房改办方案处处长程建华告诉记者,国有企业人员住房货币分配资金来源于原住房资金的节余和当期成本的列支,受制于企业的经营情况,难以形成稳定的现金流。更何况,除电信、石油、电力等少数垄断性行业外,企业效益普遍不好,绝大部分没钱发补贴。也正因为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没有对企业房改作硬性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同属"国有",同样为国家做出多年贡献,境遇本来不应如此悬殊。这是一个无奈而相当悲哀的现实:既然房改方案选择了触动较小的渐进式道路,在承认一部分人既得利益的同时,便注定要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只不过,这"另一部分"并非少数。

变形的"微调"

在上海,原***2002年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之所以没有如期"亮相",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企业职工听到消息后马上就去要钱" 正因为利益纠缠如斯,北京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直到今年才有些眉目。

年初,一个消息在北京市房改系统内悄然传播--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上半年要发住房补贴了。有关干部均被告知"不要宣传"。其实,早在2002年6月中旬,部分前期工作就已经按***紧锣密鼓地展开,财政资金目前业已到位,但由于行动颇为秘密,就连此项政策的受益者们也极少知情。

原因很简单,此番发补贴,仅限于机关和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非但国企职工均不在其列,就连受益者内部也存在各种利益差别。有关文件特地指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实施住房补贴,对国有企业职工必然会带来影响,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难以落实住房补贴的单位,可能会使部分职工产生攀比,造成思想波动。"

无独有偶。据建设部有关人士透露,在上海,原***2002年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之所以没有如期"亮相",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企业职工听到消息后马上就去要钱"。

北京市经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国有企业大都很难,不能说上边出个文,下边就给解决了。"为让全市的货币化分配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北京市房改办确立了这样一个工作顺序:首先落实收入最低、住房最困难群众的廉租住房工作;其次以货币化分配为主导,推动国有企业房改;最后再启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截至2002年底,北京市房改办共指导61家企业实施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为3万余名职工发放了住房补贴。即便如此,房改办有关人士并不否认,这距离目标仍然甚远,最终仍不敢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消息公开张扬。

北京市房改办房改方案处处长程建华认为,目前货币分配制度下,家庭负担标准往往远高于实物分配;而且机关与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资金来源不同;此外由于住房分配货币化与供暖、物业费货币化改革不相同步,单位往往给予个人为数可观的暗贴。

有鉴于此,他认为我国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需要一个长期的推进过程。"任何脱离实际,期望发一个文件就能全面推行的想法在现实面前都会化为泡影。"他说。

根据测算,北京市仅仅用于解决1998年底前无房老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住房补贴,需要资金18.74亿元,按北京市可转化资金的数量,需要分七年才能逐步解决。这还不包括企业。像北京这样财政资金相对充裕的城市,实现住房货币化分配尚且需要一个如此漫长的渐进过程,其他地方更可想而知。

记者从南京、济南、西安、武汉等几个城市房改部门也了解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最大的障碍是企业房改。济南市房改处王处长告诉记者,当地在货币化补贴的运行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最大的困难是企业的住房补贴,尤其效益不好的企业,目前没有好的解决方法。

西安市房改局房改处普处长也表示,当地货币化分房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的补贴资金无法落实。"研究所、设计所这样的地方还可以保证,而纺织、军工这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就很难说了。"

他告诉记者,西安房价偏高,百姓对于普通住宅的需求量大,但是当地的经济适用房总量约为300万平方米,除去单位自建,社会上的供应量很少。对于目前的状况,西安市除了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取发放住房补贴之外,只能允许没条件的企业***取全额***集资建房。"我们希望把无房户和不达标户的问题用实物的方式解决好。"

渐进改革难解之结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却不提高收入,而房价水平又不降低,那么实物分配也不可能真正停止。相当一部分地区,在住房改革的同时,商品房市场迅速发展,城市地价飚升,经过复杂的利益平衡而产生的货币补贴同时还要面临房价的考验。

西安市房改局房改处普处长反映,当地的基准补贴额为每平方米980元,商品房价则高达平均每平方米3000多元,职工就算领了补贴也难买到合适的房子。更何况补贴的数额是以一个家庭夫妻二人测算的,一个两口之家如果只有一人能领到补贴,就更是与买房无缘了。

北京市房改办方案处程建华也指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却不提高收入,而房价水平又不降低,那么实物分配也不可能真正停止。

在此背景下,和货币化分房走走停停的过程相对应,准***性质的分房在各地逐渐抬头。一些单位和地区仍然继续建房和购房,并且按照较低的价格出售。(参见本期文章《北京"经济适用房"双轨运行》)

其中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发不起补贴的地区和单位希望利用集资建房等方式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另一种则是某些发得起补贴的地区和单位以同样的方式变相增加补贴。尽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严厉指责部分省市的建房、购房行为,甚至组织检查组进行查处,但终因涉及面广而不了了之。

2001年,北京市出台文件,通过组织危旧房改造、鼓励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房、为困难企业住房困难退休职工提供贴息贷款、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合作社集资建房等措施多渠道解决国有企业职工住房问题。这些措施被一致认为是目前解决穷单位困难的有效办法。

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北京市京棉集团启动"危改加房改"工程,经过近两年时间筹划,工程在今年5月份启动,两年后才能完工。届时职工只要支付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房款。但对于如此便宜而实惠的住房,仍有许多职工表示支付不起。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策划对住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其中突出的***就是增加***机关公务员的住房补贴。

13年房改,在利益格局的艰难调整中且行且停,而从1998年正式提速。这一轮,主流方案仍以渐进方式推进,只有极少数省份选择了毕其功于一役的全面改革

拟允许实物分房

广州市正在着手制订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广东省房协专家黄穗城认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实际上相当于以前的企业***分房。此消息对楼市的心理冲击会比较大,估计很多单位的职工会对购买商品房***取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