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薛蟠杀了谁?

2.曹雪芹享过“锦衣纨绔”吗?

3.90年代京城四大公子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薛蟠杀了谁?

公子哥儿是什么样的人-公子哥啥意思

冯渊年在拐贩处把英莲买下,拐贩却又重卖于薛蟠。冯渊与薛蟠相夺英莲,豪强者胜,冯渊遇害。贾雨村审理此案,徇私枉法放走薛蟠,草草断案为薛家代为掩饰。薛蟠之事了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

《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遭薛蟠的人名叫冯渊。冯渊年十九,本好男风,遇被拐后长大之英莲,想要与她共结良缘,于是在拐贩处把英莲买下,拐贩却又重卖于薛蟠。冯渊与薛蟠相夺英莲,豪强者胜,冯渊遇害。

由贾政举荐,时任应天府尹的贾雨村恰巧受理此案,最初贾雨村本想明断,却被府中门子(昔日葫芦寺沙弥)劝阻,门子把薛蟠及本省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间的利害关系相告后,贾雨村徇私枉法,依从门子之计放走薛蟠,草草断案为薛家代为掩饰。薛蟠之事了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

《红楼梦》简介

《红楼梦》以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章回体小说,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小说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

曹雪芹享过“锦衣纨绔”吗?

在周汝昌的《红楼夺目红》里,有这样一段话,写得非常好:“雪芹幼时,也享过几年 ‘锦衣纨绔’的福,做过‘公子哥儿’,他对‘锦’的理解感受,其‘滋味’与我们后世平常人是大大不同的。‘缀锦’,‘沁芳’,美好的文采中,却深藏着无限的悲音痛语,绝慧大慈。”遗憾的是,这样的话,谁都说得,唯独周汝昌说不得。因为周汝昌认定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年)。从雍正二年到雍正五年曹家被抄,曹雪芹满打满算才四岁,这怎么能说“享过几年‘锦衣纨绔’的福”呢,又怎么能说“做过‘公子哥儿’”呢?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能说成“公子哥儿”吗?所谓的“公子哥儿”,一般都泛指娇生惯养的年轻男子,而不是三四岁的孩子。另外,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怎么会对“锦”产生“理解感受”呢?倘若有感受,那也太早熟了吧!然而,曹雪芹若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曹家惨遭籍没时,他已是十三岁了,此时他便是一“公子哥儿”了,他也对社会对人生有了一定认识了,这便与周汝昌的上述说法“正合”了。呵呵,周汝昌一不留神也能说出几句正确的话来。我认为,探讨曹雪芹的生年也好,卒年也好,即便是脂砚斋是不是女的也好,后四十回是不是真的也好,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单看某一句或某几句话就去下结论。而且,所得出的任何结论,都得放在一个大的背景下去考量,都得用各种各样的“史料”去驳难,如果与“史实”或与人之常情不符了,你得做出合理的解释,不然的话,你的观点就是错的。譬如说,周汝昌认为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这虽与敦诚的诗句“四十年华”相吻合了,但与其他所有的“证据”都“相悖”了(周汝昌上面的这段话,仅可作为佐证之一),便说明这一观点是错的了。●吴营洲

90年代京城四大公子

所谓的“京城四少”,说的是汪小菲、王珂、汪雨、王烁四位富商公子哥儿。

汪小菲:

王珂:

汪雨:

王烁:

“京城四少”中的每一位的成名几乎都与女星脱不了干系,以汪雨为例,先后被传出的绯闻对象从张敏到,从黄奕到陈紫函,可谓琳琅满目。而汪小菲更是因为与张雨绮谈恋爱而为公众所知,与大S的闪电婚姻更是一度将之推上娱乐头条。此次“火并”事件中的两位主角亦不例外,王烁爆得大名是作为周迅的前男友,王珂引发关注则是因为他是演员刘涛的丈夫。无怪乎有人感慨,没有女星何来“四少”,宋石男更是讽刺他们是吊挂在女星的膀子上。

民国四公子则因年代较近,而常被人提起,同样也有多个版本,但通常认为是张伯驹、张学良、袁克文、溥侗四人。论身家、论才气、论情史、论成就,在他们面前,“京城四少”就如小巫见大巫,只剩退避三舍顾影自怜的份儿。